我们的专才将编制必要的文书,以便合法解散公司,并撤销注册和撤回现有牌照。
我们将向香港有关当局提交贵公司的解散申请
在您决定解散之前,您的公司将继续作为法人实体存在。关闭公司的两种常见方法–撤销注册或自愿清盘。
如果公司无力偿债,并且迫切需将公司清算,那么则可以采取债权人自愿清盘。在这种情况下,债权人有控制权,确保清算资产获得最大回报,以便尽可能偿还所欠下的债务。这是一种更为复杂和漫长的清算程序,因为在与债权人就应偿还金额达成妥协方面可能遇到僵局。此外,股东在债权人清算案中不扮演任何角色,公司董事将被剥夺行使其正常职权。管理层的所有职能将交由法院或债权人任命的特别经理或清算人。
如果公司拥有大量资产,则可以采取清算(即清盘)将其解散。只要公司具有偿债能力(能够偿还债务),股东可以通过自愿清盘的方式关闭公司。清盘的控制权仍归股东所有。公司必须任命清算人来接管公司的资产并偿还该公司债务。分配后的任何盈余将退还给股东。
如果您的公司没有产生收入,但是您还没有准备好关闭,则可以通过申请不活跃公司来帮助您节省不必要的费用。处于不活动状态的公司仍在注册,但需要的维护成本最少。将来,您可以决定该公司恢复营运或完全撤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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